美国最高法院为什么要“杀死”Aereo电视?

美国最高法院为什么要“杀死”Aereo电视?

当地时间上周六,互联网电视初创公司 Aereo 停止服务,因为美国最高法院判定 Aereo 侵犯了有线电视运营商的版权,高院以6-3的投票结果认为不管 Aereo 的技术是如何实现的,它的“天线转网络”服务跟有线电视运营商做的是相同的工作,而有线电视运营商已经买断了电视内容版权费。

Aereo 是什么?

Aereo 允许用户购买非常便宜的包月服务套餐,然后就能在PC、手机或者平板电脑上随时随地看电视频道”直播“或录制节目。用户能看的电视频道其实只是某座城市本来就免费提供的“无线数字”信号,只有主流的几个公共频道,平常用户想看这些频道的话,需要安装一个价格不菲的机顶盒——无线数字信号接收机,之后也只能在电视上看。购买这个机顶盒,其实就相当于一次性向有线电视运营商交了一笔费用。

Aereo 成立之初就考虑到了要规避版权风险。它声称自己在服务器端为每个用户分配了一根天线(见题图),然后 Aereo 做的工作不过是将这些天线获取到的免费“无线数字”电视信号,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单独的用户。也就是说 Aereo 认为自己并没有公开传播电视节目内容,这种一对一的技术服务不涉及版权问题。

技术流氓,还是技术革新?

从技术角度看,Aereo 完全没必要真的为每个用户分配独立的天线,它只需要把免费的无线数字信号录制下来,存到云端然后播放给用户即可,虽然略有延迟,但基本上等同于直播。

多年前,美国最高法院曾判定用户自己录制电视节目只要不公开传播就不违法。Aereo 认为自己为每个用户独立分配了天线,所以自己的服务不过相当于帮每个用户将自己的电视节目录制下来,存到云端而已。

这是技术流氓,还是技术革新?

Slingbox 有风险吗?

另一个备受欢迎的硬件产品 Slingbox 也可以帮助用户随时随地、在各个移动设备观看或录制有线电视节目。但 Slingbox 更像是技术革新,它打出的口号是不能浪费自己已经交的有线电视费用,即使出差在外,也能看家里的电视。

懂了吗?如果一个用户订购了有线电视基础套餐,可以收到 30 个频道,那么购买一个 Slingbox ,连接有线电视机顶盒和网络,在它的手机客户端选择相应的 30 个频道之一,Slingbox 就会把该频道录制下来,再通过互联网播放给你,相当于直播。

这是技术流氓,还是技术革新?

电视行业处在革命前夕

人人都知道,电视台的业务已经落后于人民的实际需求,人们需要随时随时在各个终端看电视,电视台和有线电视运营商不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是不少互联网技术初创公司就打起了主意。

一切都要被互联网打破。但互联网技术本身也需要发展和进一步普及,毕竟依赖互联网的业务更多,就需要更多的带宽支撑。互联网易用性优势明显,但传输效率、版权保护机制在初期是比不上电话网、有线电视网这样的专有“网络”服务的。Aereo 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重启服务,或许某家有线电视运营商会把它买下来,开始革自己的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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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